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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新消息 鼓勵退役青年返鄉務農 行政院會通過兩條例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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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訊】行政院院會十一月十一日通過行政院農委會擬具的「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三條之一修正草案,放寬四十五歲以下且未領取退休俸或退休金的服短役期退伍青年若返鄉務農得參加農保,並提繳農民退休儲金,解決服短役期的退伍軍人返鄉務農後,因已領取軍人保險退伍給付,而無法參加農民健康保險,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兩修正草案修正要點涉及退伍袍澤權益者如下:一、「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部分:增訂四十五歲以下且未領取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退休俸或退伍金之退伍軍人,雖已領取軍人保險退伍給付,返鄉務農仍可申請參加本保險,以獲得職域性社會保險保障,並明定曾依前開規定參加本保險後退保,其再次參加本保險者,應於五年內為之。(修正條文第五條之一)二、「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三條之一修正草案部分:為配合「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第五條之一,放寬四十五歲以下且未領取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退休俸或退伍金之退伍軍人,得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修正條文第三條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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